什麼是宣教?是參加短宣嗎?是用金錢奉獻宣教士和宣教組織嗎?宣教到底是在做什麼?答案能在耶穌給我們的「大使命」裡面找到。馬太福音28章18-20節同時也告訴我們教會存在的目的為何。
19節說:「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的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。」在希臘文中,這句話的動詞不是「去」,而是「門徒」。 並且希臘文的「門徒」是一個命令動詞,在本句中伴隨了三個互補分詞 –「去、施洗,和教導」。分詞通常以“ing”結尾。所以,可以照字面說,「當你去的時後,在外邦人中進行門徒訓練(動詞),為他們施洗並教導他們來遵守耶穌所傳講的。」
所以,第一點,大使命的重點並不是「去」,如同以往我們注重於到國外傳教那樣。其實,宣教是將不信者轉變成跟從耶穌的門徒。第二點,「萬民」的希臘原文所用的詞,既不是“kosmos”(世界),也不是“ghays” (地球),而是“yethnay” (外邦人)。有人指出耶穌是命令猶太人無論去哪裡或在何處,都要帶領外邦人信耶穌並作祂的門徒。
換句話說,門徒訓練是從帶領未信者認識基督開始,從而給他們施洗,並教訓他們遵守神的道。這個誡命不一定要到海外去完成。不論你身在何處,都要這樣作。當有人信主,你就要奉聖父、聖子、聖靈的名為他施洗。
當祂吩咐他們時,耶穌的猶太門徒知道耶穌說受洗的意義在於向神認罪悔改。耶穌和施洗約翰所宣講的亦是如此。施洗約翰叫人悔改,來跟從彌賽亞;而耶穌叫人認罪悔改,來跟從祂。
希臘文「門徒」的原文是“mathetes”,意思是一個跟從老師學習的學生。猶太人傳統的師生關係與現代的師生關係很不一樣。學生沒有所謂的上下課制,而是與老師住在一起,用服侍老師的方式來「支付學費」。在與老師同住期間,學生向老師學習知識和技能。通過觀察老師的一舉一動,他不僅學到了理論知識,也學到了實踐技能。耶穌正是使用了這種方法教導祂十二位門徒。因此,符合聖經教導的門徒訓練不僅僅只是一個課程,而是以生活的言行作榜樣來傳授聖經的教導。
這也是保羅向哥林多教會所教導的:「你們該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樣。」(哥林多前書11:1) 然而,我們聽見最多關於宣教的見證,是項目和計劃的完成,而非非信徒藉由基督徒生活言行的影響而成為門徒。
希臘文中,耶穌所指的「教訓」主要有兩個重點:一、傳授他們耶穌的教誨;二、教導他們如何順服耶穌而不是其它世俗的教導和導師。所以,如果有人要你只聽從他或只能在他的名下受洗,必須小心。事實上,你應當停止向他學習,因爲他是要你信從他而不是跟從耶穌。這是異端而非基督徒領袖的跡象。
宣教和教會存在的目地是完成耶穌給與的大使命:帶領未得之民相信接受基督,並遵守祂的道。所以,門徒帶領的真正目的在於幫助人認識並順服耶穌,而不是如當今世俗的異端領袖或教師,強迫他人順從自己。耶穌警告我們:「你們要謹慎,免得有人迷惑你們。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,說:『我是基督』,並且要迷惑許多人。」(馬太福音24:4-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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