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林牧師,神在啟示錄二章四節中指出,以弗所教會離棄了起初的愛心。儘管肯定他們行善、勞碌、忍耐、並不容忍惡人(啟2:2-3),神仍要他們認罪悔改,不然就要把教會挪去(啟2:5),這樣的處罰是否過於嚴厲?為什麼?
林牧師(以下簡稱林):有過於嚴厲嗎? 首先,「挪去」是指終止以弗所教會以七燈台之一的身份,在小亞細亞為神作見證(啟1:20)。其次,啟示錄二章五節說到:「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,並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事。你若不悔改,我就臨到你那裡,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。」這段經文必須與六、七節連在一起讀。在第七節,神應許:「得勝的,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。」而之前的第六節可以看出這應許,是神讚許了教會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後給予的。這裡的「審判」是指去除她在該地為神作出實體的見證,如同今日歐洲的教會已經無法再成為神的見證,並非指廢去她的救恩。再者,審判是對那些不聽勸阻、堅持不悔改的教會。如果聽從上帝的警告而回轉,審判必不會臨到。其實上帝是在保護並非傷害她。這樣說來,神並沒有過於嚴厲,對不對?
問:您是如何解釋在啟示錄二章四節中提到的「起初的愛心」,特徵又是什麼?
林:「起初的愛心」可以在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理解。保羅讚許教會對神的信心,表現在「對眾聖徒的愛」中。這份愛可以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中體現:教會的弟兄姊妹、夫妻、父母與子女、主僕;同時也包含非信徒,因為保羅命令教會向外邦人傳福音。(弗3:10)
這份起初的愛也是對上帝熾熱的愛,甚至為主受苦。因為主耶穌對門徒的誡命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上帝」。另外,祂要我們「愛人如己」。如同祂自己在登山寶訓中所傳講的那樣無條件並犧牲的愛。耶穌一生的行為便是我們最好的榜樣。祂又命令我們要愛仇敵。耶穌的最終愛的表現在祂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,甚至在我們都還是罪人的時候。(太5:44,羅5:8)
問:作為牧師,您要如何教導會眾「不離棄起初的愛心」?在教會忠心服事的基督徒又如何拾回起初的愛心?您有什麼實際的建議?
林:並不是每一個信徒都可以保證不丟失起初的愛心。耶穌說,父把羊賜給祂,誰也不能從祂手裡奪去(約10:29)。所以信實地將自己委身在主裡是最好的辦法。
其次,啟示錄二章五節說:「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,並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事。」也就是追憶離棄愛心之前我們是怎樣的,重新回歸到那時的樣式。同時要正確地「診斷」是什麼原因導致我們失去了愛心,以便預防將來再發生。
再者,要警守我們的心思意念,不讓任何人或事來取代對主的愛。我們很容易錯誤地以為忙於服事或參與屬靈活動就是愛主的表現。以弗所教會認為正確的教義和積極行善表示她仍然愛主。其實,無論信心或行為,若缺乏愛心,一切皆是枉然。沒有人會認出我們是門徒,除非我們照著基督的教導彼此相愛。(約13:35)
最後,要常常思念神的恩典。在舊約中上帝就是這樣教導以色列人,謹記神如何把他們從仇敵手中拯救出來並帶到應許之地。我們也要這樣思想直到見主面。
問:潘牧師,讀聖經與愛神愛人有什麼關聯?
潘牧師(以下簡稱潘):最近,我的一篇講道提到遵行聖經的話語,可以聖潔愛心。這是出自彼得前書一章二十二節:「因順從真理,潔淨了自己的心…就當從心裏彼此切實相愛。」請注意「潔淨」和「聖潔」二字。它們傳達的意思都是與欺騙、自私、虛偽、嫉妒不相容。讓我們記住神的話語如何深入實踐生活中。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:「神的道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都能刺入剖開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,都能辨明。」實踐真道深深影響我們的靈魂。當我們遵行真道,遠離邪惡,不僅可以經歷靈裡的潔淨,而且得到更新的動力去愛教會以及更多。無論何時何地,神的話使我們的愛更新,更成熟。
問:潘牧師,我們又如何在讀經時增長對神的愛?
潘:首先要每天讀聖經。讀經的目的是更瞭解神,學習神的道路,領會如何更有目標地生活和愛人,不管是在家中,教會還是社會上。從查考和默想創世記到啟示錄,我們熟悉了上帝使用耶穌基督來完成救贖的計劃。從學習神的屬性、祂的應許、祂如何與人相交,以及祂與耶穌的關係,我們瞭解如何用行動和言語來榮耀神。從聖經中認識神是十分地寶貴,因為可以為我們在屬靈生活建立紮實的基礎。
在新約中,當講到愛人,大部分時間是指基督的身體─教會。在羅馬書十二章九節挑戰羅馬教會「愛人不可虛假」。我們愛人真誠嗎?是否用單純的心愛教會?還是有私心讓我們無法對別人表達慈愛和憐憫?慕迪牧師曾說過:「聖經不是讓我們知識豐富,而是要讓我們成長蛻變。」我們要更善於實踐真道。當這樣行時,靈裡的轉變就會在彼此相愛中表現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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