寬容 (Forbearance) 在英文中,是ㄧ個有多重字義的詞,不能簡單地只用一個詞解釋。有其他各種各類的同義詞,可以闡明寬容的細微差別。忍耐 (Patience) 是其中之一。忍耐是即使被挑釁、冒犯下,仍能抑制自己,不去執行擁有的權利。另一個詞,從寬處理 (leniency),意指不全力地懲罰別人的過錯。還有容忍 (Tolerance),有不同程度的容忍。人可以容忍一個人,但不是他的所作所為,尤其是當他正在試圖改變時。容忍也可以是保留行動或控制自己的憤怒,免得將來可能會後悔。忍耐 (Endurance) 和堅忍 (longsuffering) 也是Forbearance 的同義詞,甚至寬大 (clemency) 也出現於新欽定版聖經。另一詞是溫和(mildness)。溫和不是苛刻的論斷或回應。憐憫 (Mercy) 和寬恕 (pardon)也是同義詞。這些同義詞說明了寬容 (Forbearance) 這個詞可以被如何包羅萬象地應用。
在舊約中,有幾個希伯來詞翻譯為隱忍 (forbear)、寬容(forbearance)或忍耐 (forbearing),但它們都有相似的含義。它們可以意味著保持沉默或者是安靜;停止或拖延做某事;克制自己或寬容他人。另一個含義是拉、延伸或延長,意即拉長或放寬另ㄧ個人償還債務的寬限期。它也是遏制或憋住,也就是抑制各人感受而不是憤怒或挫折的抨擊。寬容 (forbearance) 在希臘文的新約中使用兩次 (羅馬書 2:4和3:25);有時也翻譯作容忍。它也是聖靈的果子之ㄧ (加拉太書 5:22-23)。在希臘文中,它意謂著克制或延緩回應人犯罪後該有的後果,這正是羅馬書所提到 神延緩審判世人犯的罪。
因此,寬容 (forbearance) 是一個包羅萬象的詞,能捕捉到 神的屬性。透過在生活中與他人的關係,無論他們是信徒與否,我們被呼召去效法祂的正義、憐憫、公義、恩典和忍耐,而這些品格之間都存在著極細微的差別。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也顯明了榜樣,使我們可以跟隨祂的腳蹤。
然而,寬容的應用並不意謂著我們容忍罪,尤其是ㄧ再地犯罪,而犯罪的人毫無改變的跡象。舊約中以色列的歷史已經表明 神也曾不再容忍祂百性的罪而降下審判。因此,我們不應該用這個詞來教導愛就是無止盡地寬容或容忍罪惡。愛必須對付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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