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們不喜歡衝突,因此,我們用各種方法去避免衝突。我們甚至會認為衝突是邪惡的,而且冒犯了神。人類,不只是非常獨特與不同,同時也延續始祖亞當的原罪。這使我們在人際關係上易起衝突。無論衝突是邪惡或冒犯了神,我們都無法避免它。衝突並不見得是ㄧ件壞事,尤其是妥善處理的衝突。它能堅固我們與人的關係;幫助品格成長和培養專業素質;並改進處理衝突的能力。正如瑪格麗特 赫弗南(Margaret Heffernan)所說:「好的主意與真正的創新,是需要有人與人之間的互動、衝突、爭論與辯論。」相反的,當衝突沒有處理妥當,通常會帶來人際關係中的傷害、怨恨與失去信任;導致破壞性與有害的行為;並帶來有損於我們身體與情緒的疾病。因此,無疑的,衝突是焦慮症與憂鬱症的主因之一。
聖經中有關衝突的經文至少有五十八處。因此,無論是基督徒與否,都會面臨衝突。神知道我們需要幫助,並用祂的話語教導我們當如何處理衝突。然而,我們仍需神的智慧來應用祂的話語,使衝突之處理得以造就人而非傷害人。在雅各書4:1節, 雅各問為何會有衝突並衝突是如何發生的;他教導我們「順服神,並且抵擋魔鬼; 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的衝突常是源於我們的驕傲、誤會與嫉妒。」在馬太福音5:23-24 節,耶穌提醒我們:「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祂也藉由馬太福音18:15-17節教導我們: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。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」 然而,在衝突時,我們常不順服神的話語,而憑我們的情緒與智慧來處理,並未照著聖經的教導來行。
路加描述耶穌是一個「滿有恩典和真理」的人,這意味著真理不能因著恩典而消失。有些人錯誤的認為「愛就是不用說抱歉」,所以他們不彼此認罪或悔改。另一方面,很多基督徒對於那些犯罪的人不予以糾正。因此,在「愛」的名義下,他們在神的真理上妥協,而容許罪繼續在他們中間蔓延。有時,他們甚至為犯罪的行為辯護,或為他們的弟兄姐妹找藉口,而不是以愛心說誠實話,或不以對質來面對流言蜚語、謊言、欺騙的話和行為。當然,對質必須有愛來引導。這只有在我們遵行保羅所說的話時才能達成:「凡事謙虛、溫柔、忍耐,用愛心互相寬容,用和平彼此聯絡,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。」(以弗所書4:2-3) 保羅也說:「並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。」(以弗所書4:32)所以,我們必須行出恩典,但不在真理上妥協;用神的方法,溫柔謙卑地來處理紛爭,以榮耀主名,並建造與我們有衝突的人。
話雖如此,我們需要以謙卑的態度接受一個事實,即使我們處理得當的衝突,也不ㄧ定會有好的結局。俗話說得好:「ㄧ個巴掌拍不響。」從使徒行傳15: 36-41節,我們看到保羅和巴拿巴有一場「激烈的爭執」,以致於他們分道揚鑣。是的,同是屬神的人也會有不同的意見、分歧與衝突;有時也無法避免各走各的路。不過,我們應該在聖經的真理上永不妥協,但是要學會以恩慈「尊重彼此,可以有不同意見。」任何的衝突都需要時間與空間來平息和療傷。保羅與巴拿巴的衝突就是如此教導我們的。靠著神的恩典與憐憫,我們可以用不同方式繼續敬拜與事奉祂,不讓衝突毀壞神的工作。
以下是一些實際的建議供大家參考,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更有效的處理衝突:
1. 區別問題和當事人
彼得前書2:17 教導我們「務要尊敬眾人」。學習分開衝突的問題與衝突者。幫助彼此看到這是一個「共同的問題」,所以必須雙方一起解決。避免指責與負面批評;但要清楚說明,你是如何看待問題的癥結點,和你的感受,並邀請對方幫助你尋找解決方案。所表達出的意見與情緒,應有助於達成令雙方都能接受之滿意結果。就算對方的表達方式不恰當,也姑且相信對方行為的背後總有一些好的動機。
2. 清楚、簡潔、具體、不冗長的溝通
箴言25: 11說:「一句話說得合宜,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。」 對正在處理的事情,要清楚地說出你所看到、聽到並經驗到,以致影響你對此事的看法。告訴對方,什麼事對你是重要的、為什麼重要、你的感受及期望。用你自己的話清楚、簡潔與具體地表達你的情緒與挫折。對那人存溫柔、仁慈並和藹的態度;讓他知道你在乎他這個人勝於在乎單單解決問題。適當的溝通時機也應該列入考量。
3. 與起衝突的人保持聯絡
羅馬書15: 5 說: 「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,叫你們彼此同心,效法基督耶穌。」不要停止與對方溝通,因可能造成更多的誤會,或擴大衝突。持續與此人對話,以保持溝通。即使目前似乎無法找到解決方案,還是應致力於改善你們的關係。主動提出可以為對方做的事,以達到對方的要求;也建議對方為你做些事,以達到你的要求。縱使這些只是小事,卻可以正面地加強並改善你們的關係,以緩解雙方的不同。
4. 促使對方有建設性
腓立比書2: 3(下)說:「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避免以指責、定罪、批評、並進一步分析問題,來引發對方的防禦心。現在已經無法判定誰對誰錯。情感已被傷害,故不要更進一步地傷害雙方的感情。隨時隨地真誠地表達感謝並尊重對方。讓對方知道你重視此問題,也在乎他的需求。即使你不覺得你有做錯任何事,也要對你造成衝突的部份負責。
5. 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衝突
帖撒羅尼迦前書5:15說:「你們要謹慎,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。或是彼此相待、或是待眾人,常要追求良善。」學習去評估整個衝突是如何開始的。留意因什麼樣的行為帶來緊張而引起衝突;並留意什麼樣的行為能使其往正向發展。要努力地培養自我察覺的能力,使情況朝恢復關係的方向發展。為已發生的事負責。在問題變嚴重之前,儘早解決。
6. 應面對面溝通,避免以「電子」方式溝通
以電郵或簡訊的電子溝通方式雖然方便,但對於化解衝突是無助益的,反倒會使問題惡化。文字只佔溝通的7%,其餘的93%是肢體語言。任何重要的交談,特別是跟衝突有關的,不應以電子方式溝通。而是應該以成熟成年人的方式,面對面地在ㄧ個舒適的環境中溝通。花時間在周到與體貼的溝通上是值得的。
7. 在徵求對方同意後,邀請他人幫忙
一句中國成語說:「旁觀者清。」由一個有智慧並敬畏神的人作調解者,常常能幫助我們更客觀地看事情,以解決衝突中之誤會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一位來自雙方都敬重之基督徒的幫助,常常是更有效力的。
8. 為自己和衝突者禱告
保羅在歌羅西書1:9 教導我們:「因此,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,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,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,滿心知道神的旨意。」當一個衝突開始時,不要急著去解決問題。要安靜、禱告,並等候從聖靈而來的智慧和引導。花在禱告與等候上的時間將是值得的。每次與對方會談時都禱告,邀請神與雙方同在。會談以禱告結束,求神幫助雙方真誠、謙卑地為彼此所達成的協議而努力。
羅納德、雷根說:「和平並非沒有衝突,而是有能力以和平的手段來處理衝突。」馬丁路德、金恩說:「人類必須發掘出一種非報復、非侵略的方法,來解決人的衝突。而它的根本,就是愛。」威廉詹姆士說:「當你與人起衝突時,關係會更受損害還是更加深,取決於一個因素。這個因素就是態度。」
更重要的是耶穌在馬太福音5:43-48節的命令: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。因為日頭照好人,也照歹人,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什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,比人有什麼長處呢?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?所以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
衝突是無法避免的,但是當我們願意順服耶穌的命令,饒恕則是可行的。「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。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(約翰福音14: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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