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言雜誌

Gracious Words

勿以謊言為小惡

林陸頌平

書館內辯論閒話與罪

有一天,我在圖書館中文書架前翻閱一本書,看到書上寫著這麼一句話:「誰人背後不說人,誰人背後無人說。」我不禁點頭並會心一笑。

站在我旁邊的一位姊妹問我:「什麼這麼好看?」

我指著那句讓我深有同感的句子說:「這句話真是現實的寫照,誰敢說自己沒這毛病呢?」

這位姊妹笑答:「我敢說。我很少在背後議論人家是非,也沒做過什麼壞事,我相信別人也不會在我背後指指點點,說我的閒話。」

我也笑說:「聽起來好像有道理,實則不然。妳少講別人閒話,不等於沒說,對嗎?」哈哈哈…, 我倆都笑起來。

林陸頌平百歲慶祝合照我接著說:「其實我年輕時候也這麼想的,記得有次老師在課堂上說:『背後議論人是不該的,是犯了大罪的。』當時我心裡想,這麼一點小錯,怎麼算得上是大罪呢?我不明白,但又不敢問老師,因怕在課堂上提問會引起其他同學提出許多相關的問題,造成混亂,那我就成了引人辯論的罪人了。」

她認真地說:「是呀! 一兩句閒話夠不上罪吧?!我沒偷人搶人,也沒殺人放火,有什麼大罪呢?!我還覺得自己很聽從神的話,常同情人、幫助人,應該是很少有錯的好人呀! 要承認自己有罪,那是違心的話,我說不出口。」

我想許多人會有同樣的想法,因為人的眼光只看見面前的事,背後和內心深處所犯的罪都不知道,眼睛都是看對方的錯,看不見自己的錯,所以都以為自己是最好的人。聖經記著主耶穌的話:若有人看見一婦人就動了淫念,他的心已經與她行淫了。」(馬太福音5:28) 恨人也就是等於殺人,犯了第六誡。按照這樣,誰還能無罪呢? 再說,我們祖宗亞當已經犯了罪,子孫都流傳他的罪性,所以人都有原罪了。

話語的力量

在回家的路上,我坐在車上,我的心好像萬馬奔騰。許多背過的經文都在我腦海中湧現。雅各書三章二節說:「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。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,他就是完全人,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。」第八節又說:「唯獨舌頭,沒有人能制伏,是不止息的惡物,滿了害死人的毒氣。」

世人覺得說謊言,說閒話,是不好卻不是大罪,所以常常隨便說閒話或謊話。但是大家知道,滴水能成池,成河,甚至成洪水,危害就大了。古人有道「一言興邦,一言喪邦」(論語.子路)。戰國時代,有許多有學問,能言善道之人常遊說各國君王。當他們挑撥是非時,就使兩國起了爭戰,互相廝殺,屍橫遍野,血流成河;當這些說士用三寸不爛之舌勸說雙方之時,兩邦就結盟互助,兩國人民也能友好,大家安居樂業過太平的好日子。一樣的嘴巴,不一樣的說法,不一樣的結果。

謊言與閒話帶來的結局

啟示錄二十一章十八節說:「唯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,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,這是第二次的死。」神是將說謊話的與殺人的當成一樣,列為第二次的死。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六到三十七節也說:「我又告訴你們,凡人所說的閒話,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。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,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。」

用造就人的話取代閒話謊話

弟兄姊妹們,千萬不要用自己的嘴去干擾別人的生活,那怕是很少也是罪。我們要多想神的話,要遵從神的教導,唯用愛心說誠實話(參以弗所書4:15),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,叫聽見的人得益處(參以弗所書4:29)。箴言十章十九節也提醒我們:「多言多語難免有過;禁止嘴唇是有智慧。」

當我們聽到別人說自己閒話時,當想別人嘴裡的你,不一定是真實的你,寬容別人,不要生氣,依良心而行,為他們禱告,彼此存愛心做神好兒女,在我們基督的家中,行出「你我背後不說人,你我背後無人說。」願天父上帝祝福我們成為神所喜悅地兒女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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