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傳福音是主耶穌給所有信徒的大使命。也就是說,凡信徒都有傳福音的責任,而不是少數專業事奉者的「特權」。我們也看到很多信徒,一方面,很自然的有從心底裡來的一股愛傳福音的熱情;但另一方面,卻覺得不知如何開口或引用聖經,甚至擔心被拒絕、被奚落,因而卻步不前。
教會「恩言」本期的主題是「我不以福音為恥」,副題是「我愛傳講福音」。主題是根據羅馬書1:16,使徒保羅所說的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,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」福音具備神的大能,也顯明神的義。神的恩典是賜給凡相信,亦即誠心接受的人,他就能得救,成為一個新造的人。
弟兄姊妹們在傳福音、領人歸主的時候,相信會遇到不少感人或令人驚奇的經驗。所以副題「我愛傳講福音」,是邀請大家分享傳福音的種種心路歷程,也可說是甘苦談。藉這彼此交流、互相切磋,盼能裝備及鼓勵大家多多參與福音事工,讓我們的神在各地被高舉、得榮耀。我願這專欄能長期開放,讓弟兄姊妹們隨時寫稿。
傳福音有沒有恩賜上的差別呢?當然有。我們看有人很容易與人交上朋友,一談就可以把福音帶出來;有些人卻對多年的老朋友都無法啟齒。有人說,我不知怎樣向人傳講,但我很願意邀人參加團契、主日學,或教會敬拜,特別是在佈道會的時候。其實這都是福音事工,探訪、邀請、招待就是你的恩賜。
順便一提,如果你因傳福音,遭受白眼、奚落、責怪,有一節聖經可以幫助你。彼前3:14說:「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,不要怕人的威嚇,也不要驚慌。」
從何說起
傳福音有許多種方式。以下列舉在交談中引入福音的例子及相關經文,可以靈活運用。
1. 必須事先禱告。傳福音不是靠自己,乃是神的事工。認識到自己不過是與神同工的福音管道。神是主角,不是自己。哥林多前書2:3-5保羅說:「我在你們那裏,又軟弱、又懼怕、又甚戰兢。我說的話、講的道,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,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,叫你們的信,不在乎人的智慧,只在乎神的大能。」因此,我們要禱告,求神賜下信心、勇氣、和時機,並且不要憂慮成敗,單靠聖靈的大能。
2. 談親身經歷。馬可福音16:17:「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。」團契中談親身經歷,常常是欲罷不能,而且相當令人驚奇。神愛我們,顧念我們,時常保護我們,救我們脫離兇惡。因此談起自己或認識的人所遭遇的事蹟是很好的見證。有人會稱之為「巧合」,但我們知道,神掌權,祂安排、祂掌管,叫萬事互相效力。
3. 有沒有神?這是一般人會有的問題,只是人常常不去理會,或無法理會。但即使是在無神論環境中長大的人,這問題終究存在。聖經羅馬書1:20可以用來回應:「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所以有人是故意不去認識神,保羅稱他們為「愚拙」。
4. 聽過「永生」嗎?約翰福音3:36說:「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。」永生是永遠的生命,不死的屬靈生命。但如何得到呢?約翰福音3:16可用來解釋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
5. 甚麼是「重生」?約翰福音3:3:「耶穌回答說: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重生是屬靈生命得救的過程,是神給世人的第二次機會。因為人的罪帶來死亡,人的靈若不是經過聖靈「重生」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神藉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捨命,叫所有相信、接納耶穌的人都得到新的、與神重新和好的生命。這是人的選擇,因此,也叫第二次機會。
6. 十字架的意義。這是談到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。馬可福音10:45說:「因為人子來,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」這節經文,清楚地告訴我們,耶穌要捨命,祂的死不是失敗,乃是父神的旨意。因此祂死在十字架上最後說「成了」,這是何等偉大的宣告!十字架成為神愛世人、以耶穌為挽回祭、還清世人罪債的標記。
7. 神的愛。聖經說:神就是愛(約翰壹書4:8)。羅馬書5:8說: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並且神的愛是永遠不被隔絕的(羅8:38-39)。
8. 聖經可信嗎?提摩太後書3:16-17明說: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」可見聖經雖然經過人手寫出,但它是神的話,神才是真正的作者。聖經因此具有真理的絕對權威,是我們信仰上和生活上的最高準則。
9. 對生活在挫折、困苦的人。相關的經文是:
馬太福音11:28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
彼得前書5:7:「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,因為祂顧念你們。」
尼希米記8:10:「你們不要憂愁,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。」
10. 罪的問題。在談到救恩的時候,若不提到罪的問題,就不完全。因為人的悔改是得救的基本條件。
馬可福音6:12:「門徒就出去傳道,叫人悔改。」
路加福音15:7:「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。」
罪是普世性的,經上說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(羅3:23) 可惜人不容易承認罪,這時不妨引用左傳一句話: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」來解釋。
11. 要隨時準備。傳福音的裝備、訓練是必要的,這可讓我們隨時派上用場。彼得前書3:15:「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。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,就要常作準備,以溫柔、敬畏的心回答各人。」有一次在工作中,一位行為科學家看到我手上的筆有Jer.17:7幾個字,問我那是甚麼意思?我告訴他那是指耶利米書17:7:「倚靠耶和華、以耶和華為可靠的,那人有福了。」由此跟他談起神的應許和神的信實。這就是「有人問你們」的機會。
結語
傳福音有三忌:
一忌:一味引經據典,志在說服,不聽對方說話。要知道,人肯相信乃是聖靈的工作。
二忌:視對方為化外人,有的是無知、迷信。其實我們從前也差不多如此,現在只是蒙恩的罪人罷了。
三忌:攻擊對方信仰。可惜攻擊或批評只會帶來反抗和辯論,我們要竭力避免。
願弟兄姊妹都成為福音的使者,因為「報福音、傳喜信的人,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! 」(羅馬書10: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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