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言雜誌

Gracious Words

屬靈傳承的實踐

潘春田牧師 / 翻譯: 孫堅

們每個人都是一個故事。

每天我們都在寫這個故事。這故事不單說出我們做了什麽,還告訴別人我們如何生活。你有什麽樣的潘牧師故事? 你的故事包含著神的榮耀嗎?說到 「屬靈產業」,那就是過信心的生活,見證出神的榮耀。在哥林多後書3章2-3節中,保羅對哥林多的教會說:「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,寫在我們心裡,被眾人所知道,所念誦的。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,藉著我們修成的;不是用墨寫的,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,不是寫在石版上,乃是寫在心版上。」

人們看我們就好像在讀一本書。有些人可能只是簡單地瀏覽幾頁,沒有看到什麽;有些人可能會錯解我們易變的屬靈路徑;有些人可能會注意到我們生活中經常重顯的福音主題。當人們翻閱你們的故事時,他們看到的是忠心的見證嗎?當他們讀到最後一章時,他們可以為你總結說你有屬靈生命見證或是有「屬靈產業」嗎?他們會說這是一個信靠基督的人,一位謙卑、良善、榮耀神的朋友,一個在信仰上既鼓勵又啟發他人信心的弟兄或姊妹,這人曾經愛上帝、愛他的家人,也愛他的教會?

留下恆久的屬靈產業必須從信心的生活開始。當我們逐漸信靠神的時候,我們的孩子們會注意到那些信心的腳印。作爲父親、母親、兄弟或姊妹,我們要認識到培養一個敬虔家庭的重要性。「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」。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大家庭,所以除了教會,沒有一個更好的地方可以讓我們一起成長爲一個敬虔的家庭。屬神的教會不但教導聖經,也是少數能給予盼望、使人心靈得醫治、使人和睦以及教人和好的地方。上帝為祂的榮耀,揀選呼召了我們作祂的子民,我們的挑戰是要過無愧於這呼召的人生。既然天家是我們最終的目的地,我們都會走完在世上的道路,那時我們會留下什麽屬靈的產業呢?!

以下是教會年輕人問我幾個關於「留下屬靈的產業」的問題:

問:「留下属靈的産業」,簡單來說,是什麽意思呢?

答:簡單而言,「留下永久的屬靈産業」,就是將榮耀給神或是有屬靈的見証。

問:那我們是否需要有驚天動地的舉動呢?還是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做到?

答:哥林多前書10章31節這樣說:「所以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作什麼,都要爲榮耀神而行。」那麼也就是說,在尋常生活作息或做不尋常的事時,都可以留下屬靈的産業。比如,對青少年來講,可能是在家裡幫忙分擔家務或在學校帶領查經。對另一些人,可能是花時間與人分享神的話語或者長期忠心地關愛某位朋友。在我們身邊,有許許多多的機會和可能。

問:怎樣才可以不太注意别人怎麼想我們?

答:過忠心的生活是要討上帝的喜悦。希伯來書11章6節説: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悦;因爲到神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」我們不是在世上争得别人的喜愛,而是要影響他人。最佳的方法還是定睛注意上帝對我們的帶領。

問:你對那些想要更多思考了解這個主题的弟兄姊妹有何建議?

答:我的建議是:第一、培養更好的屬靈習惯–靈修。讓神的話語每天深深地對你說話。第二、在禱告中尋求神的旨意。随時願意順服上帝所指示的方向,與人分享你的資源以及服事教會和他人。第三、無論做什麼、結果如何,都相信上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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