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趙曉鳴,來自台灣。
首先感謝所有同工,老師及牧師們對我的幫忙,更感謝主耶穌揀選了我。「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。」 (約翰福音15:16)
記得7歲剛上小學時,在台灣的電線桿上,常看到「信耶穌得永生」或是「天國近了」的標語,當時我曾經問過傳教士,為什麼要貼這些東西?他告訴我,等你將來長大就知道了,現在的我長大了,也終於明白了。「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。」(約翰福音3:15) 「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。」(馬太福音3:2)
20歲時心中常有疑問:「人生活著的目的是什麼?快樂又是什麼?」我曾經問過許多人,大家的答案都不一樣。但是只有一個答案是我無法攻破的,那就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。在我的生命中,常有許多我不認識的人幫助我,我也常常會有「機會」幫助完全不認識的人。不管是體力、腦力、眼力、腳力各方面都會有,並不是刻意尋找,但總是偶爾就會發生在生活四週。我太太也覺得奇怪,以前她認為是「巧合」,但是現在她所謂的「巧合」已經變成正常。
33歲時在芝加哥宿舍附近,太太和我親眼看見一位約50歲左右的基督徒女性朋友,戴著耳機聽著音樂,腳步愉悅,手舞足蹈地回家。我當時以為她聽著流行音樂,直到見面向她詢問,才知道她聽的是詩歌。當時真的不敢相信,一直到她拿耳機給我聽,才證明不假。「 艷麗是虛假的,美容是虛浮的;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。」(箴言31:30)
37歲時在達拉斯,同事的基督徒父母剛好從別州搬過來,正要尋找教會。因為我從來沒去過教會,再加上以前曾經答應過媽媽(我母親是基督徒)一定要到教會「看看」,所以才有生平第一次到教會的機會。不過因為對媽媽的「承諾」已經完成,在那之後再也没有去過教會了。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 (以弗所書6:1-2)
在去完教會的某一天,我半信半疑的向上帝禱告說:「祢若讓我如何…,我就來相信祢。
」當下立刻有一個責備的語氣告訴我:「你怎麼可以交換?」我當時真的被嚇到,並且心臟跳動的非常快,心裡想:怎麼會這樣?「你要禱告祂,祂就聽你,你也要還你的願。」(約伯記22:27)
38歲時回到台灣,同事無意間送我一本聖經,我便開始閱讀,當時雖然已經相信上帝,但是從來都沒有接觸過基督教教會。這時有位基督徒的親戚告訴我,你雖然有漂亮的外衣,但你卻沒有把它穿起來(受浸成為基督徒)。
40歲以前因為工作關係,需要24小時輪班或從台灣外派到各地,所以比較沒有固定的時間、固定的地點能夠更接近上帝,聖經裏有些經文始終無法理解,於是我向上帝禱告,讓我有機會穿上美麗的外衣(受浸成爲基督徒)。「所以我告訴你們,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什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。」(馬可福音11:24)
2015年7月26自己第一次到華人恩典聖經教會敬拜,記得到教會的第三次後,也遭遇試探,自己問自己:「你願意為祂犧牲自己的生命嗎?」當下心裡馬上又有一個聲音浮現:「上帝如此仁慈、愛我們,怎麼會要我的生命呢?」這些問號一直在我心中浮現好幾次。「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,就比那被火試驗,仍然能壞的金子,更顯寶貴;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、榮耀、尊貴。」(彼得前書1:7) 現在的我可以肯定的說:「我願意!求主潔淨我的罪 。」
以上是我7到41歲時,上帝對我的安排,並且在聖經裏都一一印證所有我看到、聽到的事。如今因為主耶穌的引領和大愛,我願作為 神的兒女。
2015年9月6日,在主日學慕道班上,宋正華老師的見證下,由高騏老師帶領我作了決志禱告。敞開了我的心,接納耶穌作為我個人的救主,得到由 神賜下的永生。正如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所說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感謝上帝耶和華揀選了我,賜我永生。我願將我今後的一生,交在祂的手中,作一個愛 神、愛人的基督徒,來榮耀主名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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